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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林业局内设下列机构:

章贡区林业局内设办公室、营林科、林政科、计财科。下辖章贡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章贡区林业行政执法大队以及沙石、沙河、水西林业工作站。章贡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章贡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区属林业单位有章贡区森林公安局、章贡区林业技术服务中心。全区林业系统实有41人。

(一)办公室(行政服务科)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和监督执行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访、保卫、保密、上传下达、内外联系;承办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离退休老干部、青年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统一接收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申请参与林业综合性、政策性课题的调查硏究,提出决策建议监督、检查全区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及国土绿化的措施和办法的落实;起草林业建设发展的有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协调、指导林业改革工作;承办林业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征政复议;组织开展林业政务信息交流沟通和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基层单位的政治思想、学习宣传、林业执法教育培训工作。

(二)营林科

组织、指导全区的植树造林、抚育改造、封山育林工作以及林木种苗生产和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竹林、药用林、风景林的建设和管理;编制全区林业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造林育苗和森林经营方面的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区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多种经营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申报、实施及督查工作;组织、指导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预测预报工作;组织林业科技攻关、科技成果的推广及应用和技术创新开发;对全区国有林场、股份制林场、苗圃及其它各类林业基地的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

(三)林政资源保护管理科

负责组织全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及森林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审核和监督全区森林限额采伐执行情况,负责林木采伐计可证的审核发放管理,监督管理木材运输检査;负责征、占用林地初审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的管理和山林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依法行使林业行政执法权,审理和査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检査、指导、协调森林公安工作;负责指导基层林政资源管理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

监督管理国有林业资产;组织编制林业生产、建设的资金投入使用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育林基金、维简费、林业建设保护费、植被恢复费等林业规费专用资金和国家省、市重点林业建设项目资金及其它各项财政资金的使用、缴交管理与监督;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经费的分配、使用和账务管理及全区林业统计工作;负责林业系统的财务内审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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